首页 > 规章制度 > 正文

湖北美术学院关于规范本科课程教案的规定

作者:时间:2018-05-11点击数:

湖北美术学院关于规范本科课程教案的规定

教务处(2004)第41号

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文件的建设和管理,现将本科课程教案的有关规范统一如下:

教案是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,根据学生特点、教材选择、学科发展前沿等情况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构思和设计,是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依据。

一、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

1.教案应规范完整,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,同时注意结合实际,做到因材施教。

2.教案应具体明确,内容充实,主次分明,重点突出,疑难点明了。

3.教案应随着时代的发展,不断地充实和完善。

二、教案的主要内容

1.任课教师姓名、职称

2.授课班级/专业学生人数

3.每个课时/单元(章节)的授课目标、要求,授课方法、重难点、教学内容

4.作业形式和要求

5.考核方式和要求

6.使用教材和参考文献

7.使用教具情况

三、教案的参考格式

1.封面格式

2.教案内容参考格式

任课教师姓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职称:

任课班级/专业及人数:

授课内容:每个课时/单元(章节)的授课目标、要求,授课方法、重难点、教学内容等

作业形式和要求:

考核方式和要求:

使用教材和参考文献:

教具使用:

四、教案的落实反馈

1.教案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写,要求授课前一星期完成。

2.教务处将会同各教学系(部)定期在进行教学检查、听课时抽查教案的编写落实情况,同时对教学情况进行运行监控,并及时将教师教学中正反两方面的内容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。教师应依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教案内容。

五、说明

以上格式为参考格式,任课教师可根据以上内容,不拘一格编写教案。

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© 2012 HIFA  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