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美术学院关于规范本科课程教案的规定
教务处(2004)第41号
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文件的建设和管理,现将本科课程教案的有关规范统一如下:
教案是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,根据学生特点、教材选择、学科发展前沿等情况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构思和设计,是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依据。
一、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
1.教案应规范完整,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,同时注意结合实际,做到因材施教。
2.教案应具体明确,内容充实,主次分明,重点突出,疑难点明了。
3.教案应随着时代的发展,不断地充实和完善。
二、教案的主要内容
1.任课教师姓名、职称
2.授课班级/专业学生人数
3.每个课时/单元(章节)的授课目标、要求,授课方法、重难点、教学内容
4.作业形式和要求
5.考核方式和要求
6.使用教材和参考文献
7.使用教具情况
三、教案的参考格式
1.封面格式
2.教案内容参考格式
任课教师姓名: 职称:
任课班级/专业及人数:
授课内容:每个课时/单元(章节)的授课目标、要求,授课方法、重难点、教学内容等
作业形式和要求:
考核方式和要求:
使用教材和参考文献:
教具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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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教案的落实反馈
1.教案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写,要求授课前一星期完成。
2.教务处将会同各教学系(部)定期在进行教学检查、听课时抽查教案的编写落实情况,同时对教学情况进行运行监控,并及时将教师教学中正反两方面的内容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。教师应依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教案内容。
五、说明
以上格式为参考格式,任课教师可根据以上内容,不拘一格编写教案。